足纪字(2004)33号
关于对2004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足球俱乐部::
在2004年10月23日进行的2004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第十七轮第102场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康师傅队与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现代队的比赛中,,,由于天津泰达赛区在安保工作中安检不严,,,防范措施不利,,,,部分球迷向场内投掷杂物,,,,并将助理裁判员头部击伤。。。。
依据《全国足球比赛赛区安全秩序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对天津泰达赛区做出如下处罚::
一、、、、 对天津泰达赛区提出警告;
二、、 对天津泰达赛区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天津泰达赛区要高度重视赛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对本赛区的足球竞赛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和落实赛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防范工作,,,其它赛区要引以为戒,,,确保今年联赛的顺利有序进行。。。。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天津泰达赛区应于本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将罚款汇入中国足球协会银行帐号。。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