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4)10号
关于2004年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中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俱乐部::::
在5月22日进行的2004年西门子移动中超联赛第二轮第011场上海国际队与北京现代队的比赛结束后,,,,看台上的部分观众向比赛场内投掷矿泉水瓶等杂物,,,,个别观众进入场内围堵指责裁判员,,在赛场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给予上海(国际)赛区警告处分。。
上海(国际)赛区要高度重视赛区的安保工作,,特别是赛场内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加强对球迷的管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做好比赛结束后的各项管理、、疏导工作,,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希望各中超、、中甲赛区要以此为戒,,,加强对本赛区安保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赛场内俱乐部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管理,,,,严格控制赛场内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数量,,,做好各项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保持赛场内良好的竞赛环境和安全秩序。。。。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杨一民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