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06)3号
关于深圳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王宝山与陕西球迷发生冲突的通报
各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
2006年3月18日,,深圳足球俱乐部队在陕西西安赛区的赛前训练结束后,,,深圳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王宝山与陕西部分球迷发生冲突,,,,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冲突发生后,,,,为使西安浐霸国际队与深圳金威队的比赛顺利进行,,并预防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中国足协在做好双方球队工作的同时,,会同赛区组委会和陕西省体育局,,调动大量人力资源做好球迷工作和可能出现突发事件的预案工作,,,陕西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确保了本场比赛的顺利进行。。
针对这次事件,,,,深圳足球俱乐部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态度,,,,以公开致歉信的形式,,,通过深圳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致歉,,,王宝山本人也对此事件有较深刻的思想认识,,,,向中国足协上交了书面检查。。。。随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向深圳足球俱乐部下发了足纪字(2006)2号《关于请深圳足球俱乐部认真处理王宝山与陕西球迷发生冲突的函》。。。。接到中国足协的来函后,,深圳足球俱乐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对相关人员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中国足协在此强调::::在当前加强俱乐部遵纪守法教育,,,,严厉整治联赛环境,,,净化赛场风气,,,倡导文明之风的形势下,,,,发生这种事件是极不应该的。。。
中国足协希望各俱乐部引以为戒,,加强对俱乐部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保证今年联赛的顺利进行。。。。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代)
二00六年四月十日